2021-04-21 11:50
为进一步深化产业链、创新链精准招商,强化“3+3”产业体系高质量发展,培育壮大实体经济,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2021-04-21 11:40
为贯彻省、市关于加快产业链建设的有关精神,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推进产业链招商,鼓励产业配套,实现高新区产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2021-04-21 11:30
为进一步激活金融市场、优化金融环境,吸引集聚优质金融资源,加大金融支持区内实体经济力度,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金融支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皖政〔2015〕8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的若干政策》(铜政办〔2020〕1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实际,制定以下政策。
2021-04-20 12:20
为规范地方政府通过国有企业平台、产业基金平台等各种形式实施招商引资投资入股、出借资金、提供担保等行为,完善国有资产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 提高财政出资效益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2021-04-20 12:10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暨加强招商引资工作推进大会精神,以优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抓手,大力优化金融领域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助力我市招商引资工作高质量推进,市政府印发了《赤峰市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招商引资金融系统在行动实施方案》。
2021-04-20 12:00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高质量重大产业项目会战年”动员大会会议精神,加快全镇经济高质量发展,鼓励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招商引资,突出正向激励,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021-04-19 12:00
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和水平,着力推进经济结构优化,构建现代服务业体系,加快产业优质资源要素集聚,营造浓厚的投资潜力氛围,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结合南明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021-04-19 11:50
2020年10月21日,合作市委、合作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合作市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及配套工作细则的通知(市委发〔2020〕37号),以下简称《40条》,现解读如下。
2021-04-19 11:40
投资者在县工业园区兴办工业企业,依据规划要求,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出让金按不低于我县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缴纳;项目正式投产入规后,由县财政等额奖励实际缴纳土地款的一半用于扶持;入规3年内,若缴纳的生产经营性税金达到5万元/亩,由县财政按剩余土地款安排等额资金奖励给企业用于扩大再生产。
2021-04-16 11:45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招商引资工作,更好地发挥招商引资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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