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12 10:50
第一条 为做好新形势下招商引资工作,鼓励和吸引投资者来休宁县投资兴业,推进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精神,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政策。
2021-05-12 10:40
为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形成产业集群,推动我市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就全面推行招商引资“产业链链长+招商专员”制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2021-05-12 10:30
第一条为进一步整合工业平台和产业平台资源,完善广佛肇(怀集)经济合作区主导产业链,推动产业集聚创新发展,促进项目节约集约用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021-05-11 12:00
第一条 为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招商引资工作的积极性,结合泗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奖励对象,是指引荐投资项目落户泗县并经项目投资方书面认定的社会组织、企业或自然人。一个项目只认定一个引荐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适用本办法。
2021-05-11 11:50
为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营造市场化、法治化投资发展环境,根据《仪陇县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中共仪陇县委 仪陇县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工商经济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制定招商引资信用承诺制度。
2021-05-11 11:40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开放合作,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我县田园综合体项目,助力凌云脱贫攻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优惠办法。
2021-05-10 12:10
为进一步提升招商引资工作质量和水平,推动招商项目早落地快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5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财税措施的意见》(陕政办发〔2017〕102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措施。
2021-05-10 11:50
根据《桐乡市高标准打造制造业强市若干政策意见》(桐政办发〔2020〕63号)文件“对在引进优质项目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中介、协(商)会等给予奖励”精神要求,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拓宽招商引资渠道,充分调动社会各界招商引资积极性,促进我市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细则。
2021-05-08 11:40
企业落户奖励:1、对于法人金融机构落户最高给予2000万元奖励;2、对于金融市场交易平台最高给予500万元落户奖励;3、对经认定的总部型绿色企业落户最高给予1200万元落户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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