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十六届二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全国第四批“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部署和省有关部门精神,我市于本月起全面开展创建“全国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工作,全力打造“信用大同”,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助力。
我市创建“全国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工作,将以完善信用管理制度为保障,以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为主要内容,同时全面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行政管理、社会治理和市场监管体系。目前,我市已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负责的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领导小组,出台了相关工作实施方案,逐条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据市发改委信用科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创建工作涉及全市60多个部门和单位,创建工作内容已明确到每一个部门和单位,其中包括推进“诚信建设万里行”活动,大力发掘诚信人物、诚信企业、诚信群体,选树诚信典型,举办群众性诚信宣传教育等活动;推动创作中华传统诚信文化与时代价值观相融合的文艺作品、公益广告,开设网络诚信专题,大力褒扬诚信行为;推进各县区企业在全国“信易贷”平台注册,实现注册企业数占辖区内企业总数95%以上;归集合同签约、履约、违约信息等,依托市级合同履约监管系统,开展合同履约全流程跟踪监管;开展失信被执行人摸底,各相关部门依据《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1年版)》,依法依规实施限制市场或行业准入、限制任职、限制消费、限制出境、限制升学复学、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参加评先评优、限制享受优惠政策和便利措施、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共享公示失信信息、纳入重点监管范围、纳入市场化征信或评级报告、从严审慎授信等惩戒措施,力求通过全方位、立体式的部门协作,全面落实信用体系建设各项措施,努力打造“信用大同”,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
来源:山西省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