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务部印发通知,对2021年组织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综合评价工作做出部署。
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商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相关要求,更好发挥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作用,2021年,商务部将对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开展综合评价,通过扶优汰劣,进一步优化发展布局,提升示范创建水平。
通知明确,参加此次综合评价的对象,除现有127家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外,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可推荐2-3家当地优秀电子商务园区参评。各地推荐参评的园区原则上应是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或在“数商兴农”领域成效突出,特别是在发展农村电商新型基础设施、打造农产品网络新品牌、培育电商应用新农人等方面措施有力、效果明显且具备示范和推广价值的园区。综合评价的内容主要包括示范创建重要举措、取得成效、存在问题等。综合评价按照全面客观、公开透明、科学量化原则,依据《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和《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综合评价办法》组织专家实施。商务部将根据综合评价结果,通过网上公示等程序,确定退出或新增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
来源:商务部新闻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