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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昌市招商引资项目引进工作规范

来源:隆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5-09 11:30:03 阅读量: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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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招商引资质量和水平,更有效的规范招商引资工作程序,防范项目引进风险,推动招商引资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结合隆昌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规范。

一、对象范围

在隆昌注册成立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投资符合隆昌产业发展规划和环保等要求的招商引资项目(以下简称“招商引资项目”)。

二、职责分工

招商引资项目原则上由分管招商引资工作的市级领导总牵头;其他市级分管领导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其分管领域内的招商引资项目引进工作。由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统筹负责全市招商引资项目引进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能职责,具体负责主管行业内的招商引资项目引进工作。

三、引进程序

(一)投资信息收集与处理

由具体负责项目引进的单位牵头,对投资信息进行初步分析,摸清投资企业基本情况,收集项目可研报告(项目计划书或投资意向书)和投资者相关背景资料,根据项目所属产业以及选址要求,结合隆昌市产业发展和城市建设等相关规划,提出项目承接建议方案,在10个工作日内向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报告。

(二)初步论证

项目信息收集与处理完毕后,由具体负责项目引进的单位牵头,就项目可研报告(项目计划书或投资意向书)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各相关部门在收到可研报告(项目计划书或投资意向书)5个工作日内,结合隆昌市产业发展和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对项目拟选址、用地面积、规划条件、投资强度、安全、环保等内容进行初步论证,并由部门主要负责人书面签字回复是否同意承接项目的意见建议;具体负责项目引进的单位收集汇总意见建议后(重特大项目可邀请专家或第三方机构论证),于5个工作日内向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初步审核论证情况,并提出项目引进的意见建议。

(三)项目考察

项目经初步论证通过后,视其情况,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带队,具体负责项目引进的单位牵头,相关部门参与,采取赴投资方公司或投资方已建成运营的同类项目地进行实地考察、远程视频考察等多种形式,详细了解投资方实力和产品生产工艺流程、产品市场销售等情况,考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具体负责项目引进的单位负责,形成书面考察报告并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

(四)项目谈判

项目考察报告审核通过后,具体负责项目引进的单位及时对投资方提出的条件进行研判,并与相关部门就项目引进、承接条件等达成统一意见。由具体负责项目引进单位的市级分管领导组织,具体负责项目引进单位负责,相关部门配合,与投资方进行深入洽谈,起草项目投资协议文本形成项目投资协议(初稿),并书面征求市经济合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意见。

(五)项目审议

项目投资协议(初稿)征求书面意见后,由具体负责项目引进单位负责,对项目投资协议进行修改完善,形成项目投资协议(初审稿),并将项目投资协议(初审稿)和征求意见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报告。项目投资协议(初审稿)在征求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法律意见和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意见后,方可提交市经济合作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

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后,项目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下(其中工业用地30亩以下,含30亩)的项目,由具体负责项目引进单位负责,按照会议意见对项目投资协议再次修改完善并按程序出具《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经市经济合作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发后即可进行项目签约;投资5000万元—2亿元(含)的重大产业项目,5000万元以下但特别重要的招商引资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审查,协议、补充协议审查,项目投资主体变更、协议关键性内容变更审查等,由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投资2亿元以上的重大产业项目,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由市委常委会会议审定。

(六)项目签约

项目投资协议审定后,由具体负责项目引进单位的市级分管领导牵头,项目承接单位(即项目签约甲方)具体负责,与项目投资方签订正式投资协议,并在项目签约后10个工作日内将项目投资协议等整套资料报市经济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登记备案。

(七)项目实施

项目投资协议签订后,由项目承接单位会同市行政审批局实行“项目管家全程代办”服务制度,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对重大招商项目实行“六个一”工作法推进机制,确保项目快速落地见效。

四、政策兑现

参照《隆昌市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隆府办发〔2021〕32号)执行。

五、时间要求

招商引资项目从收到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计划书或投资意向书)到项目签约,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对投资额大、带动性强的重大项目,应高效快速促成项目签约落地。

六、工作要求

(一)涉及招商引资项目引进的单位须明确落实“专人专事”负责项目引进工作,相关部门须认真、严谨做好项目论证工作。

(二)项目协议审议会议须严把政策关,在审议会通过后,参会部门意见建议须经部门主要负责人书面签字同意并回复。

(三)项目签约后各单位要持续服务跟进,确保项目顺利落地投产。

七、奖惩考核

项目涉及部门须严格按照招商引资项目引进工作规范执行,市经济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通报项目推进情况,并将招商引资工作纳入各镇(街道)、市级部门年度目标绩效考核,根据《隆昌市招商引资工作考核细则》进行加、扣分;对推进过程中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的部门,将严肃追责问责。

本工作规范自印发之日起生效,原《隆昌市招商引资项目引进工作规范》(隆府办发〔2020〕17号)同时废止。

来源:隆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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