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招商引资工作考核的针对性、精准性,突出“产业部门牵头招商、要素部门服务保障、属地乡镇承接落地”的工作导向,结合2022年全县招商引资指标任务及重点工作,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单位
(一)乡镇(7个):菜园镇、嵊山镇、洋山镇、五龙乡、黄龙乡、枸杞乡、花鸟乡。
(二)招商责任部门(15个):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资源规划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海洋与渔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县洋管中心、县投促中心、县侨联、县工商联。
(三)其他部门:除乡镇及有考核任务的部门以外的其他县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省市属单位。
二、考核内容
(一)乡镇:主要考核产业项目谋划、新增企业地方税收、实际到位市外资金、年度综合评定等内容。
(二)招商责任部门:按照责任部门工作性质进行差异化考核。产业招商部门突出产业项目谋划和落地考核,要素保障部门突出专项任务和招商服务质量考核。
(三)其他部门:不下达具体的考核任务,不安排单独考核。
三、考核评分标准
(一)乡镇评分标准(总分100分)=产业项目谋划(30分)+新增企业地方税收(30分)+实际到位市外资金(10分)+年度综合评定(30分)
1.产业项目谋划(30分):按出具项目策划方案或项目建议书、通过招商调度会审核、明确目标企业三个节点,分别以30%、40%、30%比例分阶段量化。
2.新增企业地方税收(30分):其中,税收基数(20分),按年度实际完成新增企业地方税收额除以目标任务数百分比折算;税收规模及税收结构(10分),税收规模按年度实际完成新增企业地方税收每500万元得1分折算,税收结构按超额完成目标任务数每增加100万元得1分或年内新纳税企业新增地方税收50万元以上的企业每增加1家得1分折算,税收规模、税收结构累计得分不超过10分。
3.实际到位市外资金(10分):根据年度实际到位市外资金额指标进度完成率折算,超额部分不加分。
4.年度综合评定(30分):共5块内容组成。“一把手”外出招商(6分),全年要求外出招商24次,每次0.25分;招商任务完成度(6分),每月晾晒、每季评定,任务按时序进度(3、6、9月)完成的,每次2分;信息报送(6分),每篇信息0.5分;体制机制(6分),设立单位招商小组,落实专人负责招商工作;工作效率(6分),根据要求及时准备填报项目情况。
(二)招商责任部门(总分100分),其中:
产业招商部门(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体局、县海洋与渔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县洋管中心、县投促中心)=落地产业项目(50分)+谋划产业项目(20分)+年度综合评定(30分)
1.落地产业项目(50分):按取得项目赋码、取得土地或租赁厂房、项目核准或备案三个节点,按20%、30%、50% 比例分阶段量化。
2.谋划产业项目(20分):按出具项目策划方案或项目建议书、通过招商调度会审核、明确目标企业三个节点,分别以30%、40%、30%比例分阶段量化。
3.年度综合评定(30分):共5块内容组成。“一把手”外出招商(6分),全年要求外出招商24次,每次0.25分;招商任务完成度(6分),每月晾晒、每季评定,任务按时序进度(3、6、9月)完成的,每次2分;信息报送(6分),每篇信息0.5分;体制机制(6分),设立单位招商小组,落实专人负责招商工作;工作效率(6分),根据要求及时准备填报项目情况。
要素保障部门(县财政局、县资规局、县住建局、县市监局)=专项任务(40分)+服务质量(30分)+年度综合评定(30分)
1.专项任务(40分):对照《嵊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嵊泗县2022年招商引资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按完成比例折算。
2.服务质量(30分):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审批的得满分,超出期限的每个项目扣5分。
3.年度综合评定(30分):共5块内容组成。“一把手”外出招商(6分),全年要求外出招商12次,每次0.5分;招商任务完成度(6分),每月晾晒、每季评定,任务按时序进度(3、6、9月)完成的,每次2分;信息报送(6分),每篇信息1分;体制机制(6分),设立单位招商小组,落实专人负责招商工作;工作效率(6分),根据要求及时准备填报项目情况。
其他招商部门(县侨联、县工商联)=专项任务(70分)+年度综合评定(30分)
1.专项任务(70分):对照《嵊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嵊泗县2022年招商引资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按完成比例折算(涉及产业项目的按产业项目分阶段量化)。
2.年度综合评定(30分):共5块内容组成。“一把手”外出招商(6分),全年要求外出招商12次,每次0.5分;招商任务完成度(6分),每月晾晒、每季评定,任务按时序进度(3、6、9月)完成的,每次2分;信息报送(6分),每篇信息1分;体制机制(6分),设立单位招商小组,落实专人负责招商工作;工作效率(6分),根据要求及时准备填报项目情况。
(三)其他部门评分标准:不进行定量考核,如在招商引资工作中有重大贡献的,提供亿元以上项目招商信息,主动洽谈,促成项目落地的单位在年度考核得分及考核奖励等次评定时由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四)调整项:
加分项:
1.产业项目承接:各乡镇积极主动承接亿元以上产业项目落地的每个项目加4分;由县委县政府或招商引资领导小组指定承接亿元以上产业项目落地的每个项目加2分。
2.投资规模:招引落地5亿元以上或外资1000万美元以上项目,每个项目加5分;招引落地10亿元以上或外资3000万美元以上项目,每个项目加10分。
3.项目质量:经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评定,新引进世界500强项目加5分,中国500强项目加3分,先进制造业项目加2分,国内重点科研院所平台项目加2分。
扣分项:
1.落地项目推进情况:根据2020至2021年已落地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评定,项目计划进度滞后的,每个项目扣2分。
2.营商环境:积极主动服务企业办理各项工作,打造最优营商环境,但如被“12345”等公共平台投诉或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约谈的,每次扣2分。
四、考核组织实施
(一)组织机构。
考核工作由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实施。
(二)考核安排及程序。
为便于年度招商数据核定及考核工作安排,考核时间跨度原则上为当年1月—12月。
1.各考核单位定期向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完成进度定期通报,作为年度综合评定依据。
2.年终由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会同有关单位制定考核方案,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具体工作由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考核分两部分:一是各考核单位对照考核要求,在12月底之前向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本单位年度招商引资总结自评材料;二是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考核评分办法计算各考核单位综合得分,形成初步意见,报考核工作组审定。
(三)考核先进名额安排。
根据年度考核得分情况,由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考核实际得分和招商引资工作实际情况等,按照择优推荐的原则提出招商引资年度先进单位建议名单,先进数量(不高于30%)乡镇原则上控制在2个以内、招商责任部门控制在4个以内、其他部门视具体招商实绩确定,并按照规定程序报县政府审定。
五、考核结果运用
(一)“跳档评优”。将招商引资考核纳入乡镇、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其中:乡镇、部门年度招商引资考核得分直接按百分比折算结果运用到县委县政府对乡镇、部门的年度综合考核得分。对年度招商引资任务完成特别优秀的单位,经提请县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单位年度综合考核可以评为优秀等次,单位个人优秀名额适当增加1—2名,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评为个人优秀。
(二)“一票否优”。年度重大产业项目任务完成度低于50%的部门和年度招商引资任务完成度低于50%的乡镇,取消该单位年度综合考核优秀等次参评资格,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取消评优个人资格。
六、其他
本考核赋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来源:嵊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