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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县:关于进一步推进高质量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工作的实施意见

来源:宿松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1-04 14:40:08 阅读量: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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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招商引资招才引智(以下简称“双招双引”)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认识,坚持把“双招双引”作为“第一要事”、“第一抓手”、“一把手”工程,聚焦新兴产业主导产业,着力打造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和优质营商环境,为加快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宿松建设提供坚实支撑,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强化领导责任,体现担当作为

 1.实施顶格推进。县领导要把推进“双招双引”作为经济工作的“第一战场”。县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带头主攻,亲自谈判、督办重大项目,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由县有关领导领衔推进重大项目“双招双引”工作,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定期调度“双招双引”工作,形成顶格谋划、顶格协调、顶格推进的工作格局。

 2.突出“一把手”工程。将“双招双引”实效作为考核“一把手”担当作为的重要标准。各乡镇和县直部门要扛起“双招双引”主体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双招双引”第一责任人,要带头出征找项目、主动对接谈项目、带头调度抓项目,努力形成人人参与、比学赶超、争作贡献的生动局面,确保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双招双引”任务。经开区主要负责人要主动谋划“双招双引”工作机制,切实解决开发区队伍建设、发展空间、要素保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聚焦发展目标,提高招引质量

 3.突出招大引强。紧盯头部企业、龙头企业的产业布局和投资动态,着力招引一批体量规模大、产业链条长、科技含量高、业态模式新、发展效益好的项目。要围绕电子信息、纺织服装、智能制造、皮革制品加工、汽车及零部件、数字创意、文旅康养、现代农业及农副产品加工等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招引一批“高大上”项目,以大项目支撑宿松经济高质量发展。经开区每年要招引不少于1个投资额20亿元以上的工业项目,全县要力争在招引50亿元、100亿元以上大项目上有所突破。

 4.招引科创平台。强化企业主体地位,推进政产学研深度融合,大力引进创新资源,优化利益传导机制,建设创新体系。鼓励经开区、东北新城、全县骨干企业等主体与高校院所、创新型企业合作,按照有场地、有人员、有设备、有投入、有成果的标准,建设创新联合体、企业技术中心、新型研发机构、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各类技术创新平台,开展技术攻关,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推动产业升级。对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技术改造项目或省级以上部门认定的研发平台项目,享受招商引资相关优惠政策。全县每年要招引建设科创型平台不少于3个。

 5.引进人才团队。创新引才用才方式,出台人才落户、子女教育等支持政策,加速人才集聚。实施“招才引智工程”,依托重大项目、科创平台、骨干企业等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来宿松创新创业。结合市开展“安庆精英宜城行”等活动,引导宿松籍在外优秀人才回乡创新创业。全县每年至少申报1个省级高层次人才团队。

三、拓展招引途径,提升招商水平

 6.主攻产业链招商。围绕省市“10+N”新兴产业,结合县内主导产业,实行“一个主导产业、一名主要领导、一张产业招商地图、一支专业化招商队伍”的“四个一”工作机制,制定产业招商行动计划,建立重点招商企业信息库,在招引龙头项目、集聚配套企业、扩展产业链条上下功夫,加速形成具有区域影响力的产业集群。

 7.运用基金招商。推进国有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提升资本运作能力。经开区至少设立1支产业招商基金,积极引进GP、LP,约定返投比例和退出方式。整合产业扶持资金(基金),扩大现有产业基金的实缴到位资金规模,提升资金要素支持重大项目落地的能力。探索“基金+项目”模式招商,寻求优质合作伙伴,积极开展产业项目投资、产业基金合伙和金融人才培养等多方位的合作。借力深创投、安徽省投等创投机构的合作平台,推动科创企业、上市公司、拟上市企业到宿松落户。

 8.促进以商招商。积极服务已落户企业,形成亲商、护商、安商的良好氛围,制定项目引荐人激励政策,引导和鼓励企业家利用专业知识、人脉资源,围绕产业集群发展,引进上下游配套项目。

 9.鼓励委托招商。探索采用市场化模式与国内有影响力的产业运营商、专业咨询机构、企业联合会、研究设计院等中介组织机构建立合作,开展委托招商,重点引进头部企业、上市公司和科创平台及人才团队。

 10.发挥商协会作用。围绕县内优势产业,组建完善产业商协会,引导商协会参与制定产业规划、产业政策,为推动产业发展建言献策;委托商协会在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京津冀等地承办“双招双引”推介会、投资恳谈会等。

 11.搭建平台招商。积极参与世界制造业大会、徽商大会、中博会及市办经贸活动等重要开放平台活动,积极参加商会协会年会和论坛等活动,加大定向投资对接力度。建立每年开展3-5次定期招商推介活动机制,构建招商网络,加大有效项目信息收集力度,向目标企业讲好“宿松故事”,扩大宿松影响力。

 12.提升专业化招商。由县级领导领衔,抽调专业人员组建县级干部招商组,不定期外出积极开展项目对接和洽谈工作。在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京津冀等地区设立驻外招商联络机构,选派一批懂产业、懂企业、懂技术、懂政策,能与产业高端对话、能与国际接轨的专业化招商人才充实到驻外招商一线,广泛搜集招商信息,挖掘、跟踪项目线索,加强产业研究、探索运用大数据等手段开展精准招商。

四、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服务保障

 13.优化高效服务。牢固树立服务至上理念,践行“随叫随到、不叫不到、服务周到、说到做到”,当好企业服务员,创优营商环境,打造“双招双引”的核心竞争力。每月1-25日确定为“企业宁静生产日”,在宁静生产日时间内,除突发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以及其它必须实地核查处理的事项外,行政执法部门不得到企业检查。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效能,完善深化投资项目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企业监管理念和形式,提高企业融资便利度,优化水电气公用事业服务,打造审批最快、流程最优、效率最高、服务最好、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最强的“五最”营商环境。凡落户我县的招商项目,一律由招引单位“一把手”全程帮办;重大项目由一名县领导牵头,明确专班全程帮办;特大项目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总帮办。

 14.严格执纪问责。由县纪委监委牵头,在投资亿元以上的企业设立经济环境监测点,每年征求对行政执法和管理部门的服务质量、工作效率、执法行为及政策落实情况的意见,并实行匿名评议,评议情况作为政风行风评议的一项重要依据。县纪委监委及时受理并核实处理企业投诉,典型案例由新闻媒体曝光。被投诉并经查实无误的,取消该单位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并给予相关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

 15.设立企业服务中心。成立宿松县企业服务中心,协同推进“四送一服”工作,专门服务“双招双引”项目落地、建设和企业运营发展,建立市场主体诉求受理、交办、督办、反馈机制,统筹解决项目推进、企业经营过程中的各种问题。

 16.积极突破用地瓶颈。加强用地保障,积极争取将重大招商项目纳入国家和省市重点建设项目清单,争取省市级统筹用地计划指标;积极支持乡镇探索发展乡镇工业集中区,鼓励乡镇实施“增减挂钩”项目,争取更多建设用地指标。积极运用“并购重组”工具,稳妥处置“僵尸企业”,依法处置企业闲置用地,为实体经济盘活“存量”。

 17.保障企业用工。建立招工风险金制度,保障重大项目、重点企业用工。县人社局全面摸排各类企业用工需求,动态掌握人力资源供需情况,积极帮助企业招工。加强与周边高校、职业院校联系合作,促进校企招生就业合作等。

 18.优化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采用银团贷款等方式支持重特大项目落地。引导金融机构推广“科技贷”等创新金融产品,扩大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无还本续贷覆盖面,提高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占比,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实施金融暖企行动,加强政银担企对接。对专项贷款中确需担保增信的,政府融资担保机构应保尽保。

 19.强化政策指导。修订完善全县“双招双引”优惠政策导则,原则明确固定资产投资补助、厂房代建、上市融资、贷款贴息、人才补贴等“双招双引”项目优惠政策的范围、条件、界限等,对科技含量高、产业带动性强的重特大项目等可“一事一议”。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提高政策的知晓度。

 20.提升人才服务。积极争取符合条件的宿松人才和企业家享受“宜城英才卡”“宜商服务卡”优质服务。同时,对全县外商企业投资者、职业经理人、高管人员以及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享受“荣誉市民”待遇,发放“外商服务卡”和“松兹优才卡”,在教育、医疗和出行等方面提供更加贴心暖心服务。

 21.强化招商支持保障。进一步重视招商部门队伍建设,选优配强班子,充实一批理念创新、事业心强、作风扎实、专业基础好的优秀人才到招商岗位,建立激励淘汰机制,加快人员流动。将招商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对重大招商活动、招商宣传、外出招商及招商接待等方面适度倾斜保障。

五、健全招商机制,强化推进实效

 22.健全项目管理机制。建立项目综合管理平台,加强项目信息管理,建立报告制度;加强项目深度考察,实行项目招引责任制;严把项目准入关,健全项目准入评审、合法性审查制度;优化专业招商谈判队伍,进一步完善谈判制度;加强项目合同管理,完善竣工验收制度。

 23.坚持单月调度。实行月通报制度,每月通报各乡镇、县直单位和驻外招商机构“双招双引”工作、全县重点项目建设情况;通报全县科创平台建设、人才团队引进情况。县分管领导每月全面调度“双招双引”推进工作以及企业诉求办理工作。

 24.实行双月座谈。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双月召开企业家座谈会、深入企业上门拜访,倾听企业家推动产业发展方面的意见建议,了解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现场协调解决。

 25.开展季度督查。县委组织部、县督查考核办、县招商中心联合相关部门每季度对各乡镇、县直单位“双招双引”工作进行现场核查认定,形成考评意见,并予以通报,考评意见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26.进行年度考核。在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年度考核,由县委组织部、县督查考核办、县招商中心联合相关部门组成考核工作组,年终对全县“双招双引”工作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纳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六、实行考核奖惩,建立容错机制

 27.突出正向激励。对“双招双引”考核成绩优异的乡镇和县直部门进行表彰,并给予奖励,奖金可分配至个人,并向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分管同志以及招商有功人员倾斜奖励;同时,要在招商引资一线中发现和选拔后备干部,对政治素质过硬、符合干部选拔任用条件的干部,优先予以提拔重用。对引进重大项目的公职人员,其本人或在编直系亲属人员可安排进城到同类性质单位工作。加大对招商引资项目引荐人的激励力度,制定引荐人奖励具体办法。

 28.实行约谈问责。对照月调度、季考评、年考核情况,对工作推动不力、成绩不理想的单位,由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在“双招双引”项目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或不按要求履行职责的单位和责任人,交由纪检监察机关依据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29.推行尽职免责。建立 “双招双引”容错免责机制,探索建立“双招双引”集体决策事由及结果在纪委监委备案制度。在“双招双引”过程中,出于公心、没有为个人或他人谋取私利,经过科学评估、民主决策等程序,对现行行政审批等制度有所突破,但最终因不可控或不可预知因素,未达到预期效果或造成一定损失的,应坚持宽严相济原则,给予容错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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