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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汇编

来源:青神县行政审批局 发布时间:2021-12-08 10:30:38 阅读量: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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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高质量发展方面

一、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1.支持项目招商。对新引进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并如期竣工投产的工业项目,在项目投产次年起(含次年)的四年内,达到青神经济开发区考核规定的,按当年度贡献额的县级留存100%给予一次性补助。对新引进符合国家新兴产业目录或者符合我县重点发展产业的重大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咨询部门:经信局,咨询人:何柯,咨询电话:13658140227)

2.支持社会招商。全力推进以企招商、中介招商,对引进县外资金,建成投产并入规的生产企业,引进投资额3000万元(含)至5000万元的,给予引资企业或引资自然人10万元一次性补助;5000万元(含)至1亿元的,给予引资企业或引资自然人20万元一次性补助;1亿元以上的,给予引资企业或引资自然人4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引进重大项目的,采取“一事一议”给予引资企业或引资自然人补助。(咨询部门:经信局,咨询人:何柯,咨询电话:13658140227)

3.支持盘活闲置资产。对成功盘活工业闲置资产的企业,完成资产合法过户手续,建成投产后,按成交确认价的3%一次性补助新入驻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咨询部门:经信局,咨询人:何柯,咨询电话:13658140227)

4.鼓励集约节约用地。对规模以上生产性工业企业亩均年贡献额达到8万元以上的,给予企业每亩0.15万元生产性补助;亩均年贡献额达到12万元以上的,给予企业每亩0.2万元生产性补助。(咨询部门:经信局,咨询人:何柯,咨询电话:13658140227)

二、扶持中小企业转型升级

1.工业企业实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改项目,且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竣工验收投产后,按项目固定资产(以票据为准)实际发生投资的1%给予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100万元。(咨询部门:经信局,咨询人:何柯,咨询电话:13658140227)

2.现有工业企业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在300万元以上的环保、节能和清洁生产改造项目,竣工验收后,按固定资产(以票据为准)实际发生投资的5%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成功创建国家级、省级、市级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供应链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补助。(咨询部门:经信局,咨询人:何柯,咨询电话:13658140227)

三、扶持中大型企业做强做大

1.对每年生产性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3亿元(含)、3亿元至5亿元(含)、5亿元至10亿元(含)、10亿元至20亿元(含)、20亿元以上的工业企业,根据地方综合贡献程度,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10万元、20万元、3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新开业(投产)工业企业完成统计月度审核入规的,一次性补助20万元;对首次完成统计年度审核入规的工业企业,一次性补助10万元。(咨询部门:经信局,咨询人:何柯,咨询电话:13658140227)

2.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发行股票上市(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的企业或在境外资本市场上市的企业:经券商指导规范完成股份制改造,进入上市辅导期的,一次性补助14万元;完成挂牌上市全部流程,正式挂牌上市的,一次性补助105万元。企业挂牌后,其募集资金投入本县且税收结算留在本县的,按实际投入金额的1.4‰给予鼓励,最高不超过140万元。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成功挂牌的企业,一次性补助50万元。对当年完成现代企业制度验收合格的工业企业,一次性补助7万元。(咨询部门:经信局,咨询人:何柯,咨询电话:13658140227)

3.工业企业建设符合用地、建设规划审批要求的多层厂房,竣工验收投产后,对符合条件的厂房建筑面积给予补助。修建两层至三层的,按50元/平方米给予一次性补助;修建四层以上的,按80元/平方米给予一次性补助。(咨询部门:经信局,咨询人:何柯,咨询电话:13658140227)

4.着力解决机械工业原材料问题。废旧金属回收公司向县内机械制造业企业销售无增值税进项抵扣废旧金属用于生产,年成交量达到1万吨以上的(以买方企业单独核算的用量为准),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所载明的销售价格(不含税)的3.3%给予废旧金属回收公司物流补助。(咨询部门:经信局,咨询人:何柯,咨询电话:13658140227)

四、扶持科技创新

1.对新获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试点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单项冠军产品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纳入省级重点中小企业培育名单的工业企业,按国家级20万元、省级10万元给予一次性补助。(咨询部门:经信局,咨询人:何柯,咨询电话:13658140227)

2.对新创省级及以上产学研联盟、联合实验室、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产业技术研究院等研发机构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补助。同一企业创建多个同一级别的研发机构不重复补助。(咨询部门:经信局,咨询人:何柯,咨询电话:13658140227)

3.对新获得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企业、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认定企业,分别给予40万元、3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获得省级两化融合管理贯标体系试点的企业给予15万元一次性补助。(咨询部门:经信局,咨询人:何柯,咨询电话:13658140227)

4.对获得发明专利授权,并投入生产应用的,视其地方贡献大小每件专利给予企业不超过8万元一次性补助;对企业围绕同一工业产品获得多项专利的,视其地方贡献大小,酌情给予补助。对获得涉外专利,并投入生产应用的,每件专利给予企业2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企业购买发明专利,并投入生产应用的,该发明专利形成年产值1000万元以上规模后,每件专利给予企业20万元一次性补助。(咨询部门:经信局,咨询人:何柯,咨询电话:13658140227)

5.对新获得国家级、省级首台套产品认证的企业,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一次性补助。(咨询部门:经信局,咨询人:何柯,咨询电话:13658140227)

6.对主导或者参与制定并获批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分别给予主导企业20万元、15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补助,分别给予参与企业10万元、8万元、5万元、2万元一次性补助。(咨询部门:经信局,咨询人:何柯,咨询电话:13658140227)

7.对获得省级科技进步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补助。(咨询部门:经信局,咨询人:何柯,咨询电话:13658140227)

8.对首次取得ISO9000系列质量标准,GB/T29490—2013《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ISO14000环保标准,OHSA18001:200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等体系认证的,分别给予企业1万元一次性补助。(咨询部门:经信局,咨询人:何柯,咨询电话:13658140227)

9.对首次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一级、二级、三级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企业8万元、4万元、1万元一次性补助。(咨询部门:经信局,咨询人:何柯,咨询电话:13658140227)

10.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工业企业,一次性补助50万元。(咨询部门:经信局,咨询人:何柯,咨询电话:13658140227)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人才引进方面

一、机构奖补措施

1.通过各类服务机构为我县企业引入普工和技术人员,实现稳定就业的,按一定标准给予服务机构一次性奖补。奖补标准为:普工500元/人;初级工、中级工、特种设备操作人员800元/人;高级工、助理级专业技术人员1000元/人;技师、中级专业技术人员1200元/人;高级技师、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500元/人。(咨询部门:人社局,咨询人:绍红艳,咨询电话:13350707066)

2.为我县企业一次性输送5人及以上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高校毕业生实现稳定就业的,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学校或组织方一次性奖补。(咨询部门:人社局,咨询人:绍红艳,咨询电话:13350707066)

3.新引入全日制技工学校、职业院校学生签订顶岗实习协议,顶岗实习3个月以上的,按学生人数给予学校或组织方200元/人的一次性奖补。(咨询部门:人社局,咨询人:绍红艳,咨询电话:13350707066)

二、个人生活补贴

1.对新进入我县企业稳定就业的普工和技术人员,按一定标准给予生活补贴,补贴时间不超过12个月。补贴标准为:普工200元/月/人;初级工、中级工、特种设备操作人员300元/月/人;高级工、助理级专业技术人员400元/月/人;技师、中级专业技术人员500元/月/人;高级技师、高级专业技术人员800元/月/人。(咨询部门:人社局,咨询人:绍红艳,咨询电话:13350707066)

2.对新进入我县企业稳定就业,离校不足两年的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高校毕业生,按一定标准给予生活补贴,补贴时间不超过12个月。补贴标准为: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400元/月/人;高校毕业生600元/月/人。(咨询部门:人社局,咨询人:绍红艳,咨询电话:13350707066)

3.对新引入的顶岗实习学生,按顶岗时间(3个月及以上)给予生活补贴,补贴时间不超过12个月。补贴标准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300元/月/人;高校学生600元/月/人。并据实报销一次往返“学校一青神”的动车(二等座及以下)、火车、公共汽车交通费用。(咨询部门:人社局,咨询人:绍红艳,咨询电话:13350707066)

三、个人住房补贴

对非青神户籍且在青无产权房,新进入我县企业稳定就业的人员给予住房补贴,补贴时间不超过12个月。住房补贴标准为:普工200元/月/人;技术人员、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高校毕业生等其他适用对象400元/月/人。(咨询部门:人社局,咨询人:绍红艳,咨询电话:13350707066)

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贷款方面

一、为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提供担保贷款贴息

1.符合条件的个人最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为20万元。(咨询部门:人社局,咨询人:绍红艳,咨询电话:13350707066)

2.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经办银行根据小微企业实际招用符合条件的人数合理确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咨询部门:人社局,咨询人:绍红艳,咨询电话:13350707066)

3.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个人贷款总额度的10%,合伙人贷款总额度上限不超过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300万元。(咨询部门:人社局,咨询人:绍红艳,咨询电话:13350707066)

二、新增2000万元支小再贷款额度,支持地方法人银行向符合要求的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等发放贷款。(咨询部门:人民银行,咨询人:郑旭,咨询电话:38861305)

三、持续开展“银税合作”项目,根据小微企业贷款需求急、金额小、周转快的特点,银行业金融机构推出了适合小微企业特点的信用信贷产品,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化和规范“银税互动”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9〕113号)要求,将申请贷款的受惠企业范围由纳税信用A和B级扩大至M级企业。(咨询部门:税务局,咨询人:罗文,咨询电话:18048784377)

大学生创业方面

省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服务基层项目的大学生、毕业5年内处于失业状态的高校毕业生(含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在我县高校校外创新创业平台或地方建立的创新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内领办且正在孵化的创业项目,以及在我县通过工商注册、民政登记,或以其他方式依法设立、免于注册和登记创办的创业实体(包括符合条件的“网店”和农业职业经理人),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每个创业实体补贴标准为1万元。(咨询部门:人社局,咨询人:绍红艳,咨询电话:13350707066)

青年创业扶持方面

四川青年创业扶持计划(简称“青创计划”),主要针对40岁以内,营业执照注册1年以内,企业有竞争力,缺少发展资金,个人信用良好,提供3-10万元免息、免担保创业、启动资金贷款。(咨询部门:团县委,咨询人:章宇思,咨询电话:18608227258)

促进三产发展方面

一、扶持项目投资

1.对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且正常运营的现代服务业企业(不含房地产业),按固定资产投资的2%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新引进的文化旅游、现代物流、康养服务、科技服务等新兴服务业重大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支持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咨询部门:经信局,咨询人:何柯,咨询电话:13658140227)

2.对规模(限额)以上服务业单位提升改造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上,并经行业主管部门按相关要求验收合格后,按照实际投资额的5%给予补助。同一单位最高不超过50万元。(咨询部门:经信局,咨询人:何柯,咨询电话:13658140227)

二、扶持入规入统

1.对当年新入库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个体工商户(国家一套表调查单位),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一次性补助;鼓励入统单位“个转企”,对成功实现“个转企”的企业给予每户10万元一次性补助。鼓励生产企业设立销售公司,对设立销售公司,并纳入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统计的(国家一套表调查单位),对每年销售额达到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以上的企业,根据对地方综合贡献程度,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通过招引、培育等方式补齐规上服务业行业门类空白,并入规入统的企业,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咨询部门:经信局,咨询人:何柯,咨询电话:13658140227)

2.对统计基础工作健全、完善的服务业一套表调查单位,按综合贡献大小排位,1名—3名按2万元/户/年的标准给予补助,4名—10名按1万元/户/年的标准给予补助;主营业务收入增速达30%以上的服务业企业、达20%以上的个体工商户,分别给予1万元、0.5万元一次性补助。(咨询部门:经信局,咨询人:何柯,咨询电话:13658140227)

三、扶持品牌创建

1.对新评为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区或生态旅游示范区的,分别给予企业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新评为国家AAAAA级、AAAA级、AAA级旅游景区的,分别给予企业5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新评为国家AAA级、AA级旅游厕所的,分别给予企业3万元、2万元一次性补助。(咨询部门:经信局,咨询人:何柯,咨询电话:13658140227)

2.对新评为国家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酒店的,分别给予企业5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新评为国家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乡村酒店(农家乐)的,分别给予企业6万元、4万元、1万元一次性补助。(咨询部门:经信局,咨询人:何柯,咨询电话:13658140227)

3.对新评为“中国驰名商标”“四川老字号”的,分别给予企业50万元、1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新评为省级、市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企业3万元、1万元一次性补助。对参选国家级特色旅游商品,获得金奖、银奖、铜奖或类似相同级别的,分别给予企业5万元、3万元、2万元一次性补助;对参选省级特色旅游商品,获得金奖、银奖、铜奖或类似相同级别的,分别给予企业3万元、2万元、1万元一次性补助。(咨询部门:经信局,咨询人:何柯,咨询电话:13658140227)

4.对新获得非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基地认证的,按照国家级、省级、市级标准,分别给予企业2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补助。(咨询部门:经信局,咨询人:何柯,咨询电话:13658140227)

四、扶持创先创优

1.对获得省级以上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的服务业企业,一次性补助5万元。(咨询部门:经信局,咨询人:何柯,咨询电话:13658140227)

2.政府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县外市内、市外省内、省外国内、国(境)外参加各类大型会展会节活动的,分别给予企业0.2万元、0.4万元、0.6万元、1万元补助。(咨询部门:经信局,咨询人:何柯,咨询电话:13658140227)

3.对组织游客到我县主要景区旅游的,根据游客电子行程单、景区门票、文旅部门抽查三合一认定结果,年度组织3000(含)至5000人的,按每人每日10元补助组织方,住宿1晚以上的按每人每日20元补助组织方;年度达到5000人以上的,按每人每日15元补助组织方,住宿1晚以上的按每人每日25元补助组织方,对单个组织方最高补助不超过20万元。(咨询部门:经信局,咨询人:何柯,咨询电话:13658140227)

4.按投资、综合贡献、就业、创业创新等评选标准,每年评选10户先进服务业企业,按1万元/户给予补助。(咨询部门:经信局,咨询人:何柯,咨询电话:13658140227)

五、扶持物流发展

对业务量纳入青神区域统计,每年业务量达到30万件、50万件、100万件以上且增速达35%以上的快递物流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一次性补助。(咨询部门:经信局,咨询人:何柯,咨询电话:13658140227)

六、扶持民宿发展

1.按照国家《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第1号修改单标准,对新评为甲级、乙级、丙级旅游民宿的,分别给予业主3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补助。(咨询部门:经信局,咨询人:何柯,咨询电话:13658140227)

2.对参加民宿评选活动获得国家级、省级荣誉称号的,分别给予企业10万元、5万元一次性补助。(咨询部门:经信局,咨询人:何柯,咨询电话:13658140227)

七、扶持家政服务业发展

对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符合要求的员工制家政服务业企业,一次性补助2万元。(咨询部门:经信局,咨询人:何柯,咨询电话:13658140227)

促进电子商务融合发展方面

一、扶持创新创业

1.新入驻天猫、京东等知名B2C电商平台销售青神产品,年网络销售额首次达到50万元以上的网店,一次性补助1万元。(咨询部门:经信局,咨询人:何柯,咨询电话:13658140227)

2.新入驻速卖通、敦煌网等跨境电商平台销售青神产品,年网络销售额首次达到2万美元以上的网店,一次性补助1万元。(咨询部门:经信局,咨询人:何柯,咨询电话:13658140227)

3.新注册主营业务为电子商务,年网络销售额首次达到30万元以上的公司,一次性补助1万元。(咨询部门:经信局,咨询人:何柯,咨询电话:13658140227)

4.电商企业入驻青神创新创业孵化园企业中心,正常运营满一年,经考核合格的,给予入驻企业60元/平方米/年的租金补助。(咨询部门:经信局,咨询人:何柯,咨询电话:13658140227)

二、扶持做大做强

1.对每年网络销售额达5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2亿元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分别给予3万元、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一次性补助。(咨询部门:经信局,咨询人:何柯,咨询电话:13658140227)

2.跨境电商网店年销售额首次达到10万美元、50万美元、100万美元的,分别给予1万元、3万元、5万元一次性补助。(咨询部门:经信局,咨询人:何柯,咨询电话:13658140227)

3.电商企业建立B2C第三方电商交易平台,正常运营满一年,入驻商家100个以上,年交易额500万元以上,一次性补助运营企业10万元;电商企业建立B2B第三方电商交易平台,正常运营满一年,入驻商家200个以上,年交易额5000万元以上,一次性补助运营企业20万元。(咨询部门:经信局,咨询人:何柯,咨询电话:13658140227)

三、扶持品牌培育

电商企业、商会、协会主导制定青神主要网销产品标准并获批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省级地方标准、市级或区域性团体标准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补助。(咨询部门:经信局,咨询人:何柯,咨询电话:13658140227)

四、扶持创先创优

1.对新获国家级、省级、市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一次性补助。对新创建国家级、省级、市级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基地、孵化器)的,分别给予运营企业10万元、5万元、2万元一次性补助。(咨询部门:经信局,咨询人:何柯,咨询电话:13658140227)

2.入选年度“青神县优秀电商企业”、“青神县优秀电商人才”的,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一次性补助。(咨询部门:经信局,咨询人:何柯,咨询电话:13658140227)

促进建筑业优质发展方面

一、扶持提档升级

对建筑企业,以上年度建筑业产值为基数,当年净增建筑业产值1亿元(不含1亿元)以下的,每净增1000万元给予企业补助2万元;净增产值1亿元至2亿元(不含2亿元)的,每净增1000万元给予企业补助2.5万元;净增产值2亿元以上的,每净增1000万元给予企业补助3万元;以上净增产值分段计算,累计汇总补助。对建筑企业在县外建设工程的建筑业产值,依法在县内完清税收并入统,按照当年地方综合贡献额的20%给予补助。对新注册入统产值1000万元以上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补助。对晋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二级资质的企业,分别给予300万元、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补助,因政策调整晋升资质的不享受补助。(咨询部门:经信局,咨询人:何柯,咨询电话:13658140227)

二、扶持建筑劳务企业发展

对在青神新注册的建筑劳务企业,连续12个月劳务产值累计达到5000万元且在青神县贡献额3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补助10万元。对县内建筑劳务企业在县外工程项目产生的劳务产值,依法完清税收,按当年度在青神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地方留存部分的20%给予补助。(咨询部门:经信局,咨询人:何柯,咨询电话:13658140227)

三、扶持合作发展

1.在青神县内实施的房地产项目、PPP项目以及各类社会资本投资我县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将工程依法承包给青神县范围内注册的有资质的施工企业,按不超过建设单位在该项目建安环节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地方留存部分25%的标准对建设单位予以补助。(咨询部门:经信局,咨询人:何柯,咨询电话:13658140227)

2.对承接我县房地产项目、PPP项目的外地施工总承包企业,凡在我县范围内设立独立核算的子公司并纳税入统的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在该项目建安环节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地方留存部分25%的标准对建设单位予以补助。(咨询部门:经信局,咨询人:何柯,咨询电话:13658140227)

3.引导来青神的央企、国企、知名企业与本地企业合作,鼓励组建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承建工程;鼓励来青神的央企、国企、知名企业依法按程序将有关专业、劳务分包给青神县注册的建筑企业。凡在青神范围内纳税入统的,按项目建安环节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部分的25%补助给牵头企业。(咨询部门:经信局,咨询人:何柯,咨询电话:13658140227)

四、扶持总部落户

鼓励县外建筑企业采取总部迁入、分立资质、新办企业等多种方式在青神注册,企业注册当年在青神入统产值超过1亿元的,连续三年分别按不超过其当年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地方留存部分50%、30%、20%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期间,不同时享受产值净增补助。(咨询部门:经信局,咨询人:何柯,咨询电话:13658140227)

促进农业特色发展

一、扶持标准果园建设

1.老柑橘园,连片面积50亩以上(含),安装了监控系统和水肥一体化系统等物联网设施的,按300元/亩给予一次性补助。(咨询部门:经信局,咨询人:何柯,咨询电话:13658140227)

2.老果园标准化改造,连片面积50亩以上(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内连片面积10亩以上),采取了深挖改土培肥,建立了质量可追溯体系,完善了水、电、路等基础设施的,按1500元/亩给予一次性补助。(咨询部门:经信局,咨询人:何柯,咨询电话:13658140227)

二、扶持椪柑销售

1.每年评选线下线上椪柑“销售大王”不超过10人,其中,线下、线上销售各不超过5人。对线下销售1000吨以上的,按销售量排名,第一名补助3万元,第二、三名分别补助2万元,第四、五名分别补助1万元;对线上销售20000件以上的,按销售量排名,第一名补助3万元,第二、三名分别补助2万元,第四、五名分别补助1万元。(咨询部门:经信局,咨询人:何柯,咨询电话:13658140227)

2.出口基地备案扶持。对新通过柑橘出口基地备案的企业或者业主,一次性补助2.5万元。(咨询部门:经信局,咨询人:何柯,咨询电话:13658140227)

三、扶持品牌创建

1.包装箱使用补助。使用统一印制的“眉山春橘.青神椪柑”包装,有溯源码,每个纸箱补助销售业主0.5元。(咨询部门:经信局,咨询人:何柯,咨询电话:13658140227)

2.“三品”申报扶持。鼓励农业业主申报“三品”,对通过农业部门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认证的,分别给予3万元、2.5万元、0.5万元一次性补助。鼓励业主续报“三品”,对通过农业部门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无公害食品认证的,分别给予1万元、0.5万元、0.2万元一次性补助。(咨询部门:经信局,咨询人:何柯,咨询电话:13658140227)

四、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1.家庭农场示范扶持。对从事粮食、生猪类产业,新获得县、市、省、国家级示范家庭农场称号的,分别给予0.5万元、1万元、1.5万元、2万元一次性补助;对其他农业产业,新获得县、市、省级、国家级示范家庭农场称号的,分别给予0.2万元、0.5万元、1万元、1.5万元一次性补助。(咨询部门:经信局,咨询人:何柯,咨询电话:13658140227)

2.专合组织择优扶持。对从事粮食、生猪类产业,新获得县、市、省、国家级示范社称号的农民合作社,分别给予0.5万元、1万元、2万元、4万元一次性奖补;对其他农业产业,新获得县、市、省、国家级示范社称号的农民合作社,分别给予0.2万元、0.5万元、1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补。(咨询部门:经信局,咨询人:何柯,咨询电话:13658140227)

3.龙头企业发展扶持。对从事椪柑、竹、粮食、生猪产业,新获得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称号、林业龙头企业称号的,分别给予40万元、5万元一次性补助。(咨询部门:经信局,咨询人:何柯,咨询电话:13658140227)

4.新型职业农民学历提升补助。对45周岁以下取得深化职业农民制度试点新型职业农民证书的青年职业农民或其务农的子女新参加农科类大专及以上继续教育学历提升的,在取得毕业证书后,给予一次性学费补助。补助标准:大专0.3万元、本科0.4万元、研究生及以上1万元。(咨询部门:经信局,咨询人:何柯,咨询电话:13658140227)

5.新型职业农民后续扶持。按照《青神县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标准,取得深化职业农民制度试点新型职业农民证书两年复审合格的新型职业农民,在购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时给予补助,补助标准为个人缴费额的50%,每人每年最高补助不超过1万元,补助期限2年。(咨询部门:经信局,咨询人:何柯,咨询电话:13658140227)

五、扶持新品种选育

对新培育柑桔类新品种,以县域内单位申报,获得国家级、省级品种认定证书的,分别给予申报人40万元、20万元一次性补助。(咨询部门:经信局,咨询人:何柯,咨询电话:13658140227)

六、扶持椪柑加工

对新投入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并如期竣工投运的柑桔类加工企业,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的1%给予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50万元。(咨询部门:经信局,咨询人:何柯,咨询电话:13658140227)

七、扶持林下种豆

在新建、初投产柑橘园内以及新建竹林内(稀植),连片种植大豆、胡豆和豌豆30亩以上(含)的农业经营主体,按120元/亩给予一次性补助。(咨询部门:经信局,咨询人:何柯,咨询电话:13658140227)

八、扶持新种粮食作物

对流转土地新改种植粮食(种类为玉米、小麦和水稻)100亩以上(含),每年每亩补助100元。(咨询部门:经信局,咨询人:何柯,咨询电话:13658140227)

来源:青神县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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