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前瞻产业招商招商资讯招商政策

四川宜宾市筠连县招商引资工作运行机制

来源:筠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7-05 10:30:47 阅读量:768
分享:

2

为进一步提高招商引资工作的质效和水平,促进招商引资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结合我县招商引资工作实际,特建立统一规范的招商引资工作运行机制。

一、明确招商引资工作机构和职能职责

(一)县经济合作外事局职责。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招商引资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定;制定我县招商引资工作计划,落实目标任务分解和推进;组织或参加各种大型招商活动,组织或参与重大项目的咨询、对接、洽谈等事宜;做好招商引资政策咨询和对外来投资者的协调服务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工作的对上汇报、沟通,争取项目推荐、政策优先等支持;加强与各地招商分局、机构、商会、协会的联系,灵通信息,掌握行业动向及投资者项目意向;对我县招商引资工作的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和指导服务;建立、维护和管理招商引资项目库;负责招商及协作项目的收集、整理、筛选、编印和信息发布等工作。

(二)县招商服务中心职责。围绕县委、县政府经济发展战略部署和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参与研究全县产业政策的制定,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牵头组织县委、县政府交办的我县在境内外举行的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和全县重大区域招商活动;承办与招商引资工作有关的洽谈会、研讨会;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相关招商引资活动。牵头负责已签约项目的落地服务工作及其后续衍生、配套项目的整体推进相关服务工作;协助解决外来投资者反映的重要问题。牵头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区域招商引资综合服务工作。

(三)园区招商服务局职责。负责审核拟入经开区的投资项目,对重大投资项目做好牵头会审,完成投资协议并对招商引资有关政策措施的调研和制定;组织招商洽谈、接待,跟踪园区内招商引资项目,做好落地项目督建工作;协助企业(项目)办理工商、税务、消防核准、环评等相关手续;负责经开区内企业建设的协调服务,协助县委、县政府完成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出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督促各企业扎实抓好项目建设工作;提供经开区劳动用工的政策咨询,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

(四)首席谈判代表职责。代表县委、县政府作为单个招商引资项目谈判主体,开展招商引资项目的前期工作,收集整理相关资料,主动对接外商;在县委、县政府授权范围内决定优惠政策、协议条款和内容,并根据洽谈情况的变化,决定是否调整项目合作对象;协调解决谈判中出现的有关问题,一般问题与有关部门商量解决,重大问题及时请示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加强项目的跟踪与落实,促使项目尽快签约落地、投产达效。

(五)招商引资派驻机构职责。深入调查了解派驻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产业结构和产业转移新特点、新趋势,及时收集整理有效信息,为我县有效承接发达地区优势产业和企业转移牵线搭桥;根据我县产业规划,找准结合点,采取各种形式和方法广交客商朋友,建立客商资源信息库,提供投资咨询服务;积极配合省、市、县在派驻地开展的招商引资活动,进一步促进县政府与驻地政府在经济、技术、人才、商贸、文化、教育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六)招商引资责任部门职责。各职能部门作为招商引资责任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确保完成本部门招商引资任务;协调解决项目招商谈判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分析项目入驻的可能性、可行性和限制性,并形成项目可行性书面报告;树立“亲商、护商、安商”意识,根据招商引资工作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在依法行政的基础上,按“特事特办、特事快办”的原则,坚决执行和落实。

二、建立招商引资工作七大工作机制

(一)招商引资项目谈判机制

1.所有招商引资项目和投资客商由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前期接洽并报县经济合作外事局备案,了解投资者投资意向、项目情况、企业情况,并向投资者介绍我县综合情况和投资优惠政策。

2.行业主管部门向县经济合作外事局提供该项目的投资意向书和投资者背景资料。

(1)投资意向书应包括:项目名称、可行性分析、投资意图、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用地需求、水电气需求,选址意向、环境影响情况、要求解决的问题等。

(2)投资者背景资料应包括:投资主体及性质、注册及注册者法定名称、经营状况、资信情况等。

3.县经济合作外事局根据上述情况作出初步判断,对符合我县产业发展的项目,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并对项目开展考察;县经济合作外事局拟定考察方案,由分管招商领导或行业主管部门带队考察企业,并形成考察报告。

(二)招商引资工作联席会议机制

建立招商引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会议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召集,县四家班子主要领导、首席谈判代表和相关分管县领导参加,会议不定期组织召开,主要内容是对来筠投资的重大项目进行综合分析与评判,决定是否引进,给予相关优惠政策,商议相关工作推进措施;确定首席谈判代表,全权负责项目的跟踪、协议的洽谈、签约和项目落地,并形成招商引资工作联席会会议纪要。

(三)招商引资项目部门审核机制

行业主管部门根据项目洽谈情况,形成招商引资投资协议初稿,由首席谈判代表召集相关部门进行会审,并提出意见和建议(5个工作日);县经济合作外事局对经主管部门会审的协议开展尽调或由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司法部门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

(四)招商引资项目投资协议签订管理机制

1.招商引资项目投资协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由县政府与项目投资方签订。

(1)首席谈判代表与投资客商就项目投资事宜、投资协议优惠政策和相关条款洽谈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项目投资协议并附送审表,投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意见后即启动项目投资协议送签或会签。

(2)项目投资协议送审程序:县级各职能部门审核并提出明确意见→首席谈判代表审核并提出明确意见→县政府分管招商引资工作副县长审核→县委分管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审核→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审核→县委副书记、县长审签→县委书记审签。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内审通过后,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委会会议审定。经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同意签订正式投资协议,并完善项目内审表、招商引资投资协议、招商引资工作联席会议纪要、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县委常委会议纪要后,县政府主要领导或首席谈判代表、县政府分管招商引资工作领导与项目投资方签订协议。特殊项目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召开专题会议审议审签。招商引资协议仅限于县人民政府与相关投资人签订,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不签订投资协议。

2.加强项目投资协议档案管理

对所有招商引资项目签订的合同文本,实行备案制存档管理。县经济合作外事局备案的档案包含项目每次谈判的会议记录、协议正式文本、内审表、招商引资工作联席会会议纪要、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县委常委会会议纪要及其他相关资料。项目合同正式文本备案不少于4 份,分别向县政府办公室、县经济合作外事局、县财政局和项目责任部门备案。各备案单位要确定专人专柜负责项目合同备案工作,完善项目合同档案管理制度。未经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许可,合同档案不得对外公开。

(五)招商引资项目优惠政策兑现机制

招商引资项目优惠政策兑现主体为县政府。所有招商引资企业享受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向县经济合作外事局、县财政局、项目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县经济合作外事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项目主管部门以及相关部门按照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规定和协议约定,对企业申请的优惠政策进行会审并提出具体意见,再报县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分管财政工作领导审批同意后,县财政局、项目主管部门按程序支付。

招商引资企业优惠政策兑现需提交以下资料:向县政府提交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兑现书面申请;与县政府签订的投资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履行协议约定情况的说明;缴纳税费票据复印件;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

(六)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风险研判机制

为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建立健全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风险研判制度相适应的市场准入机制、行政审批制度、综合监管体系,在招商引资过程中严格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0〕1880号)等文件要求,对涉及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的项目不予准入,同时对引进的项目进行风险研判和评估。

(七)招商引资责任追究机制

1.在项目的谈判、审批等办理过程中,对因超出现行外资优惠政策乱承诺、乱减免、乱审批而造成国家利益损失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2.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对有关人员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给我县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和经济发展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违法违纪行为,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来源:筠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本文来源筠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载请注明来源!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若存在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联系:service@qianzhan.com)

前瞻产业研究院

前瞻产业研究院

前瞻产业研究院致力于细分产业研究报告、产业规划、产业园区规划、产业发展战略规划、项目可行性研究、商业计划书、互联网+转型咨询、特色小镇申报、数据库营销服务等专项市场研究咨询解决方案。

扫一扫关注微信公众号中国产业咨询领导者

相关阅读

客服

在线咨询

产业招商热线: 400-639-9936
在线咨询
400-639-9936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