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背景
(一)贯彻党代会会议精神
2020年4月9日,县委书记李一波在中共缙云县第十四届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作了题为《厉行“丽水之干”建设“三城三地”奋力担当全市高质量绿色发展排头兵为决战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的报告。报告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任务是:建设制造之城,打造全省大花园核心区生态工业地。就必须坚持改革为要,增创体制机制优势。要持续加大改革攻坚力度,以改革创新精神打破思想的禁锢、路径的依赖、利益的藩篱,打造更有活力的体制机制,营造更加高效的办事环境。
(二)生态工业高质量绿色发展需要
根据《缙云县生态工业高质量绿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缙政发〔2019〕120号)指出:到2021年,奋力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60亿元,规上工业增加值年均保持两位数增长;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达240家以上,其中产值10亿元以上企业10家(含20亿元以上企业2家),产值1亿元以上企业60家;引进亿元及以上生态工业投资项目20个;新增省级重大产业项目3个以上;完成工业投资75亿元;规上企业工业增加值率提高到23%;规上企业亩均税收年均增长7%、全员劳动生产率年均增长7%;外贸出口总额达70亿元以上;累计新增股份制改造企业15家;2家企业实现IPO。未来三年,初步建成全市面向国际的先进制造业高地。要在2021年实现这个目标,就必须完善制造业招商引资政策。
(三)标准地制度改革需要
3月18日、19日,县委副书记、县长王正飞带队先后前往县经济开发区、新建镇、五云街道、丽缙园等地进行实地调研,并主持召开缙云县工业平台空间拓展调研座谈会。会上强调:当前的缙云,正处于一个前所未有的实现跨越发展的战略机遇期,我们要毫不动摇抓住机遇、用好机遇、放大机遇,立足“十四五”,展望2035,统筹全县产业发展布局,积极谋划培育“丽缙园(壶镇)+缙云经济开发区”两个万亩产业平台和新增一个万亩空间。完善制造业招商引资政策供给,有助于进一步深化“亩均论英雄”和“标准地”制度改革,构建“1+2+1.5”项目准入要求,推进万亩平台空间的培育。
二、工作要求
通过健全完善制造业招商引资政策,为重大项目、重大产业、新兴高科技产业项目、外资项目提供政策性扶持,为中介招商提供政策激励,为缙云招商引资增添制度优势。
三、文件依据
参照《关于印发<湖州市绿色产业基金实施办法(试行)>等九个重大项目攻坚及招商引才新政实施办法的通知》(湖商务联发〔2020〕23号)、《中共德清县委 德清县人民政府关于招商引资的若干意见》(德委发〔2020〕9号)和《德清县工业“标准地”奖惩办法(试行)的通知》(德政办发〔2018〕129号)等文件,制定本意见。
四、文件执行范围
缙云县制造业招商引资项目及社会招商中介。
五、核心或重要内容解读
(一)重大项目产业基金扶持
由县财政和各经济平台或引进专业基金公司共同成立产业基金,基金总规模不低于10亿元,符合产业导向的重点行业和战略新兴产业,最高可给予固定资产投资额30%比例的产业基金支持。
(二)重大产业项目落地奖励
重点扶持重大产业项目。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度,给予落地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2%的奖励,最高可达1亿元。
(三)新兴高科技产业项目落地奖励
重点扶持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隐形冠军”企业等新兴高科技产业项目。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度,给予落地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3%-5%奖励,最高可达1000万元。
(四)外资项目落地奖励
重点扶持外资项目。一是实际利用外资1000万美元(含)以上的项目给予10万元/亩的固定资产投资补助;二是按三年内累计实际利用外资额度,给予年度实际利用外资金额2.5%-5%奖励;三是首期合同外资4000万美元以上项目实行“一事一议”。
(五)外资专项奖励政策
重点在地方贡献、租金补贴、高管人才方面给予政策扶持。一是符合产业导向等要求的外资项目,投产三年内每年可给予当年地方贡献50%的奖励;二是对租赁场地外资项目,项目投产三年内每年可给予实付租金50%的补贴,单个项目年奖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三是综合贡献符合要求的外资项目,投产三年内每年可给予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工程师最高100万元奖励。
(六)中介招商奖励
重点扶持中介招商。中介招商的机构、企业、个人,成功引入符合我县产业导向的内外资项目,最高可给予1000万元的奖励。奖励方式在固定资产投资额奖励、地方贡献奖励两种方式中,任选其一按相应比例进行奖励。
(七)项目财政奖励
重点扶持高品质高效益项目。符合综合贡献、环保、能耗、诚信等有关条件的项目,可根据亩均综合贡献,给予地方贡献80%-100%的奖励。
(八)一事一议政策
对投资强度特别大、产出效益特别高、财政贡献特别突出的招商引资项目,实行“一事一议”。
六、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县政府正式发文之日起施行。
来源:缙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