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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的通知

来源:襄阳市招商局 发布时间:2021-03-25 10:02:25 阅读量: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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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风险管控力度,强化项目全周期管理,切实提高招商引资工作质效,服务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和规范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把招商引资项目准入门槛。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产业为纽带、项目为支撑,以构建壮大主导产业集群为导向,以优化延伸产业链为重点,积极引进符合襄阳产业发展规划的优质项目。紧盯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民营企业500强、上市公司、行业龙头企业,重点引进汽车及零部件、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精细化工、农产品加工、文化旅游等主导产业及其配套项目,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等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以及军民融合和生产性服务业项目。对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和国家、省、市相关规定禁止引进的项目,一律不准引进。

二、完善招商引资项目评审机制。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严格落实招商引资项目评审机制,组织召开项目评审会,对拟引进的招商引资项目进行综合评估。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可在评审会召开之前委托第三方专业咨询机构进行咨询和评估,供评审委员会参考。招商引资项目签订正式合同(协议)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同步将规划及建设要求、行业审批的条件和标准、需提交的材料等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企业,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等相关职能部门要主动做好对接服务,避免因规划、环境等问题导致签约项目无法落地。

三、规范招商引资合同(协议)。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制作格式规范的招商引资合同(协议)文本,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调整及时修订。正式合同(协议)文本要明确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周期、政策支持方式和兑现条件、签约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退出机制等具体内容。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在签订正式合同(协议)之前,要对合同(协议)文本进行合法性审查。需以襄阳市人民政府名义签订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合同(协议),必须由市级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合法性审查,报请市政府审定同意后方可签约。

四、规范招商引资项目支持政策。招商引资合同(协议)中约定的政策支持方式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合同(协议)条款内容不得违反现行国家法律政策关于土地供应、地价标准、税收奖返等规定;合同(协议)中约定的政策兑现条件应充分体现投资绩效和责权对等原则,与项目投资强度、建设进度、设备投入、亩均产出效益(包括产值、税收)等指标挂钩,不得突破自身承载能力、财力条件,不得超越本级事权许诺支持政策,不得以签订补充协议形式规避正式合同(协议)约定的内容。

五、加强招商引资项目履约监管。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招商引资项目履约进展情况的跟踪评估和监管,每季度对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建设进度和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管通报,督促业主单位和投资方严格按照合同(协议)约定事项履约。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大招商引资项目在土地利用、政府投入资金(含政府产业基金)使用等方面的监管力度,实行政府投入资金闭环管理,发现风险隐患,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有效化解;对于重大风险要按程序及时上报,防止风险进一步扩大;对于因非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而达不到合同(协议)约定的投资额、建设进度、产值税收等条件的项目,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责成投资方限期整改,促使项目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内容实施;限期整改不达标的,按协议约定及时取消或调整优惠政策,并对已享受优惠政策予以追回,及时规避资金等各类优惠政策的投入风险;对无特殊原因拒不履行合同、拒不整改,圈占资源、套取政府补贴、破坏生态环境等行为的失信企业,依法追究违约责任,及时收回政府投入资金。

六、建立健全招商引资项目清理清退机制。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定期检查清理现有合同(协议)执行情况,对于无法继续履约的招商引资项目,在认定违约、清退处置时应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原则,研究妥善的办法,建立完善的清退机制,及时清理终止无法继续履约的合同(协议)。

七、加大招商引资项目入库工作力度。市招商局负责全市招商引资项目入库指导、调度和考核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对照年度目标任务和工作进度,全面梳理待入库项目,指导企业填报相关数据,确保项目应入尽入、应统尽统,切实提升项目入库率。

八、压实招商引资工作职责。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直相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履行职责,加大对招商引资项目调度和监管力度。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直相关部门可根据本《通知》,另行制订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促进招商引资工作健康、有序、高效开展。

九、强化招商引资工作督查考核。市委督查室、市政府政务督查室加强对项目推进过程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的监督检查,加大与市纪委监委沟通协作力度,发现问题线索及时向市纪委监委移交。对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土地、产业基金等优惠支持政策投入大的项目、推进滞后项目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并纳入招商引资年度考核。

来自:襄阳市招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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